一.活动背景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在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等。
我国自开始,每年的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各地消费者权益协会等组织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二.活动目的

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普及法律知识,使同学们了解正确的维权途径和维权方式,提高广大同学的法律意识。

三、活动主题

心仪3·15,育法见九院

四、活动内容

消费者保护知识竞赛

五、参赛队伍

九江学院主校区各二级学院组成的三人组

(一)抽签
时间:2012年3月1日星期四晚上7点
地点:校团委办公室

(二)初赛
第一场
时间: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晚上7点
地点:香远楼一楼报告厅
参赛队伍:由预先抽签决定的五个队伍
第二场
时间: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晚上7点
地点:香远楼一楼报告厅
参赛队伍:由预先抽签决定的五个队伍
第三场
时间: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晚上7点
地点:香远楼一楼报告厅
参赛队伍:由预先抽签决定的五个队伍
(三)决赛
时间:2012年3月15日星期四晚上七点
地点:香远楼一楼报告厅
参加队伍:初赛中胜出的六支队伍

附:竞赛规程及评分标准
竞赛规则如下:
每队在比赛开始时,有100分基础分,根据答题加分、减分,比赛最后根据每队的分值给予相应奖励
1、第一程序:个人必答题(每人两题,一次答完,即每个队员一次性回答两题;每队6题,分三个循环答完)。
比赛规则:从第一号选手开始答题,一人答题,其他人不能提示,30秒内开始答题,60秒内答题完毕,答题结束时应回答“答题完毕”。答题正确加10分,答题错误不得分,也不扣分。
2、第二程序:集体必答题(每组2题,分二个循环完成)。
比赛规则:任意一人答题,其他队员可以提示、补充,30秒内开始答题,60秒内答题完毕,答题结束时应回答“答题完毕”。答题正确加10分,答题错误不得分,也不扣分。
3、第三程序:抢答题(共15题)
比赛规则:主持人念题完毕,说“开始”后各队才能“抢答”,答题队员应在30秒内开始答题,60秒内答题完毕。答题正确加10分,答题错误扣10分;抢答犯规(提前或在答题中又按抢答器)扣10分 。
4、第四程序:风险题(分值为20、30、40)
比赛规则:每队只有一次选择分值的机会,各队同时选择分值,按台号顺序答题。任意一个队员答题,其他队员可以提示、补充,30秒内开始答题,60秒内答题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正确得相应的分值,超时和回答错误扣相应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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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知识竞赛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