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入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裁判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三、开庭时,当事人、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须关闭移动电话、以及其他通讯用具。
四、审判庭内所有台面不准摆放饮料;法庭内不得抽烟,不得乱扔垃圾。
五、未经审判长的许可,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法学社 2014年3月